什么叫小產權房?
所謂“小產權房”,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,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,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(fā),而是由鄉(xiāng)政府或村政府頒發(fā),亦稱“鄉(xiāng)產權房”。
小產權房市場出現(xiàn)了一邊拆、一邊建的矛盾局面,同時放眼全國,小產權房的在建數(shù)量和已建數(shù)量已經非常龐大。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大背景之下,不少人陷入一場賭局:他們堅信小產權房會在不久的將來轉正,并升值,所以他們目前以爭先恐后的投資心態(tài)進入這一領域。而在2014全國兩會上,有關于小產權房的爭論也甚囂塵上,有人大代表認為應該努力將小產權房合法化。
具有中國特色的小產權房甫一問世就歷盡坎坷,多年來各方人士對小產權房的爭議就沒有間斷過,中間曾多次傳出政府喊打之聲,但最終還是導致了小產權房野蠻生長,亂象叢生的局面。“小產權房”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,它只是一種社會上的俗稱,目前通常是指在集體建設用地上開發(fā)房地產,然后出售給集體組織成員之外的人使用,并由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(fā)產權證的房產,因此“小產權”其實也等同于“鄉(xiāng)權”或“集體產權”。
由于小產權房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讓金、土地征用費、耕地占用稅、房產開發(fā)稅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成本,因此相對普通商品房在價格上要便宜不少。從各個城市的實際情況來看,小產權房的價格一般都在周邊商品房價格20%-60%之間,價格優(yōu)勢明顯。
盡管農民是土地的所有者和直接控制者,但他們卻缺乏合法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的機會。由于缺乏合法的渠道,農民就會轉而以“違法”的方式爭取利益。而集體用地的低成本保證了村集體、村民或房企在小產權房開發(fā)有利可圖,由此推動了小產權房市場。
小產權的房子是集體產權,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,購買者只有使用權,不能轉讓,不能做貸款,不享受國家大產權房子的待遇!如果考慮買小產權房子的話請慎重考慮!